上海市医保局:将大病登记到期参保人的大病待遇延长6个月

原标题:上海市医保局:将大病登记到期参保人的上海市医大病待遇延长6个月

今天(5月16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医保局局长夏科家就医保部门支持防疫的保局病登保人病待举措做了介绍。

一、将大记切实做好新冠患者救治费用和疫苗接种保障。期参继续落实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遇延月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政策。上海市医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保局病登保人病待方舱医院的将大记医保费用支持,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期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遇延月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上海市医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保局病登保人病待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落地实施。将大记

二、期参优化互联网医院医保相关政策。遇延月为发挥互联网诊疗服务优势,医保部门积极支持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市民提供线上看病配药服务。第一个方面是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的优势,按照互联网医疗诊疗规范,积极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第二个方面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支持具备线下医保门诊大病结算资质的互联网医院,经过系统改造后,提供互联网门诊大病复诊服务。第三个方面是针对“一老一小”使用互联网医院不便的情况,医保部门优化了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结算,患者亲属可通过绑定随申码的亲属码,帮助老人或者小孩在互联网医院进行代配药和费用结算。

三、围绕市民日常就医需要,主动回应市民诉求。第一方面是放宽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时效,将大病登记到期参保人的大病待遇延长6个月,延长零星报销发票办理时限。第二方面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参保人或委托他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因客观原因无法持卡结算的医药费用,在疫情稳定后,将按照“分类规范、应报尽报”的原则,妥善解决。第三方面是支持社区及公立医院开展“长处方”“延伸处方”“代配药”服务。此外,还积极运用“一网通办”“随申办App”等互联网渠道,为参保人提供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服务。

(总台记者 张倩 白廷俊 庞清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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