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猫腻?小鹏汽车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罚
潇湘晨报
近日,合同害消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3000元。猫腻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小鹏消费者购买车辆时需与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小鹏汽车购买协议》,汽车权益协议第十三条规定:“因本协议引起的因侵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被罚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解决该等争议的合同害消,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猫腻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构成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就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小鹏权利的行为。
汽车权益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汽车权益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安安心心网 » 合同猫腻?小鹏汽车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罚